【徐銀磯、彭禎伶/南京報導】
兩岸兩會究竟何時會就
ECFA談判並進行簽署?據指出,其實雙方已就兩岸經濟架構合作協議
ECFA進行意見交換,對方也同意與
臺灣簽署綜合性經濟架構協議,並已確定成為第四次江陳會協商議題。
但因
臺灣內部對此仍存有疑慮,尚未社會獲得共識,才保留彈性空間表示,雙方各機關先接觸或研究,只要條件成熟、有共識,隨時可成為議題來談。
各界都在期望兩岸能在下半年簽署
ECFA,讓臺灣與
大陸市場有更緊密結合,臺灣
金融業及其他產業進入
大陸市場也能取得更優惠的條件,總統
馬英九在海基會談判代表出發前,也對江丙坤提及,可在此次江陳會開啟
ECFA談判。
26日江陳會登場,先致詞的陳雲林,率先丟出協商建立具有兩岸經濟
特色的合作機制或框架;江丙坤也隨後表示,應隨著國際區域整合趨勢,除了加強與大陸經貿合作關係外,也應與貿易對手國共同融入區域經濟整合的潮流,才能讓臺灣繼續生存發展,由於東協+1明年即將運作,江丙坤提及此議題,即是
希望透過與大陸簽署
ECFA,也加入區域市場。
江丙坤表示,目前江陳會的議題應是先易後難,第四次江陳會選定的4議案,是先前已多次討論,較易達成共識的部分,而兩岸經貿合作協議,可透過兩會安排,先讓其他相關部門先討論,「只要有共識,隨時可加入」。
海協會常務副會長鄭立中也說,兩岸經濟合作協議,讓兩岸優勢互補、互利互惠,大陸方面的態度「始終積極」,現在可先進行可行性研究,再進入商談,可以創造條件,讓兩岸經濟發展與亞太區域銜接,這些都是可以先探討可行性,之後再納入對話。
亦即談
ECFA必須有內部共識及對方的共識,即臺灣內部要有共識簽署
ECFA,再就
可能談的部分與大陸談取共識,才
可能列為江陳會的協議。所以最後兩會的共識是,「
ECFA隨時都可談,但沒有時間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