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YAHOO
年終大掃除,塑膠瓶罐也要汰舊換新,專家建議換掉有刮痕、變形、褪色的塑膠容器,改用標示材質等資訊的產品;不過,加熱、高油、高酸的食物時,還是陶瓷器盛裝比較安全。
財團人塑膠工業技術發展中心驗證技術部副理徐惠民指出,塑膠瓶罐的使用壽命視保存及使用情況而定,一旦出現刮傷裂痕,容易孳生細菌,如果已經變形變色,再接觸到食物,就會溶出塑化劑等有害物質,最好送去資源回收。徐惠民提醒消費者認清材質標示,PP塑膠材質餐盒,可以加熱,PVC材質的塑膠製品卻最好不要接觸高油高溫食品,打包剩菜的紙盒內緣有塑膠淋膜,最好不要用微波加熱,如果材質無法辨識,寧可用陶瓷器盛裝加熱。
衛生署今年7月公告第一階段塑膠食品容器標示注意事項,明年7月21日正式生效後,可重複使用水壺、水杯、餐盒、奶瓶、保鮮盒等,都需標示材質、耐熱溫度、可否微波、製造日期、原產地、容量、淨重、廠商、地址、電話等資訊;已有業者自行提前適用,產品標示提前達標。
消費者也許會想搶便宜,購買出清庫存品;台灣今品公司總經理連建平說,參考外銷歐美的經驗,塑膠製食品容器最好是製造3到5年內的產品,陳年庫存品因為包裝破損或保存不當而導致細菌汙染的風險較高。
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食品組長蔡淑貞說,「39元商店販售的進口塑膠瓶瓶罐罐,屬於可重複使用者,明年中就要完整產品標示。」衛生署將在海關邊境把關時,查驗這類食品容器是否符合規定,不合格產品不得進口。
至於一用即棄的塑膠杯、碗、盤、罐,被衛生署列為塑膠食品容器第二階段標示名單,預計民國102年7月21日時,也要標示材質等完整產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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