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自:鉅亨網
據《新京報》消息,一次性發泡食具被稱作「白色汙染」, 14 年來一直禁產禁用且多次查處。但今年 2 月國家發改委的一紙「21號令」,卻將它突然解禁。食品包裝專家和多家餐盒企業指出,發泡食具目前缺乏產品標準、品質安全市場準入條件以及成熟完備的回收機製,呼籲政府部門儘快製定相關文件解決這些問題。質檢部門正準備起草有關準入文件,此後發泡食具才能真正實現重新上市。
中新網報導,解禁源於今年 2 月 26 日,國家發改委發佈第 21 號令,對《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 (2011年本)》進行局部調整,其中在淘汰類產品目錄中刪除了一次性發泡塑膠食具。
其實早在 2011 年 5 月,國家發改委官網針對一次性發泡食具就曾提出,最初出台禁止一次性發泡食具使用的環境已發生較大變化。因此在保護環境和加強回收再利用的原則下,製定一次性發泡塑膠食具的準入條件,建立和製定回收再利用的機製及相關標準等。上述工作完成後,擇機將其從淘汰類目錄中刪除。這實際上就為此次解禁鋪了路。
發泡塑膠食具由於在 90 年代造成大量「白色汙染」,開始在鐵路、航運客船和旅遊船上禁止使用,此後全國範圍內淘汰發泡塑膠食具,至今已有 14 年。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秘書長董金獅指出,由於發泡塑膠食具比此後的非發泡餐盒相比價格低廉,有市場需求,現在國內仍有 100 多家企業在明裏暗裏繼續生產著發泡食具,每年大約有 150 億隻的銷售量。
國際食品包裝協會和多家食具企業昨 (13) 日指出,產品標準、品質安全市場準入條件以及成熟完備的回收機製,仍是製約發泡食具解禁的「3 大難」,但目前都無明確答案。
相關權威人士透露,國家質檢總局食品生產監管司相關產品處已得知發泡食具從淘汰目錄中刪除的消息,由於發改委 21 號令到 5 月 1 日才生效執行,所以質檢部門正在準備起草有關準入文件,此後發泡食具才能真正實現重新上市。
專家和一次性餐盒企業都認為,應儘快建立包括發泡食具、非發泡食具在內的塑膠回收體系,同時可參考國際通行的「誰汙染誰負責」原則,由管理部門向發泡食具廠家按標準收取汙染治理費,作為回收利用的經費,才能從根本上解決環境汙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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