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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裝糖果要標示 業者莫宰羊
【聯合報╱記者翁禎霞/屏東報導】
 

你吃的散裝糖果哪裡來的?衛生署規定今年起實施散裝食品標示,但不少業者毫無所悉,屏東縣衛生局昨天到傳統市場及大賣場等地抽查年節食品,發現散裝食品占了大半,市場攤販根本不知道連賣糖果都要插牌標示,消保官呼籲消費者選購時更應小心比較。

 

衛生署公告的「散裝食品標示相關規定」是自今年元月起實施,凡具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食品販售場所,其所販售的散裝食品都得標示品名及產地,違者可處3萬至15萬元罰鍰,傳統市場雖然不在規定範圍內,但是市場卻是散裝食品的最大集散地。

 

屏東縣政府秘書長鍾家治昨天率消保官程俊及衛生局稽查人員,前往傳統市場、大賣場等地,對年節食品進行稽查,其中散裝食品標示列為稽查重點。

 

衛生局稽查人員發現,雖然有登記的商家多半能配合標示,不過市場裡的散裝食品實在太多,很多業者為了方便販售,反而把貼有產地標示的大袋子收起來,改以小包裝代替,消費者根本搞不清楚「食品哪裡來?」

 

衛生局食品衛生課長李佳芳與消保官程俊等人當場輔導業者改善,李佳芳說,雖然傳統市場不在規定範圍內,仍建議業者標示愈清楚,愈能獲得消費者信賴。

 

稽查人員並對25家業者抽驗14件食品,包括炭烤魷魚絲、客家碎脯、小卷片、枸杞、魚翅、吻仔魚、年糕等,預計過年前公布第二批年節食品檢驗結果。

 

屏東縣衛生局與消保官昨天上午到傳統市場、大賣場等地聯合稽查散裝食品,不少業者根本不知道連散裝食品也要標示產地。
記者翁禎霞/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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