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
(中央社臺北9日電)中國大陸今後將不再以主觀認定判斷中秋月餅是否過度包裝,有關當局明確規定「包裝成本應不超過月餅出廠價格的25%」。
新華網表示,中國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發佈「月餅銷售包裝計量檢驗規則 (試行)」,希望透過科學的計量方法,讓數據來說話。
這項辦法規定月餅包裝的容積率、包裝成本與出廠價格比率,及每千克月餅的銷售包裝容積的測定方法,其中「包裝」部分,做了前述強制性國家標準。
報導稱,這一規則的「計量檢驗」部分規定,用於月餅品質的主要測量設備為電子秤或電子天平,對月餅銷售包裝的長度、寬度和高度的主要測量設備為鋼直尺。規則還詳細規定長方體銷售包裝、圓柱體銷售包裝和其他形狀銷售包裝的測量方法。
質檢總局已通知各地質監部門,在中秋節前根據這項規則監督月餅品質及包裝,檢查結果將在「10.1」國慶前後公佈。98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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