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臺北國際包裝工業展參展辦法
一、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
中華民國產品包裝協會
二、展出日期
|
日 期 |
時 間 |
備註 |
進 場 |
6 月 19 至 22 日
(星期五~星期一) |
另行通知 |
|
展出日期 |
6 月 23 至 26 日
(星期二~五) |
上午9 時至下午5 時 |
供(1)國外買主
(2)持邀請卡之國內業者
(3)網路預先登錄業者
(持審核通過回函)
持2 張名片換證參觀 |
6 月 26 日
(星期五) |
上午9 時至下午5 時 |
亦開放民眾購票參觀,門票每張新臺幣300 元;亦可憑票於同日參觀「臺北國際食品展」與「臺北國際食品加工、餐飲設備暨製藥機械展」 |
出 場 |
6 月 27 至 28 日
(星期六~日) |
另行通知 |
|
註:禁止 12 歲或 140 公分以下兒童入場,以維護安全及秩序
三、展出地點
臺北世貿中心南港展覽館下層展場( J 區400 個標準攤位,視徵展結果調整確定之平面圖)。
註: (一)南港展覽館為我國政府新建之展覽館, 請參閱附件平面圖。
(二)2009 年「臺北國際食品展」及「臺北國際食品加工、餐飲設備暨製藥機械展」將同時於南港展覽館舉辦。
四、特別註意事項(請參展公司負責人務必詳讀)
為提升本展國際形象並維持秩序, 外貿協會將採取下列措施:
(一)禁止將參展商證、買主證、記者證、貴賓證等外借, 展場出入口裝設電腦門禁系統, 使用以上識別證進出, 均須刷卡, 如證件出借遭電腦測出, 外貿協會將立即沒收證件; 外貿協會有權查詢持證者是否為參展商、買主、記者或貴賓。
(二)本展禁止參展廠商零售。
(三)外貿協會提供每一個攤位50 張中文邀請函洽邀相關業者,請妥善運用,勿轉送給非專業人士。國內業者於展覽期間請持2 張名片及中文邀請函於現場換証入場。外文邀請函限供國外參觀者使用, 臺灣業者請持中文邀請函及2 張名片換證入場。
(四)每家參展商租用第一個攤位可獲得4 張參展商證, 第2 個攤位起, 每增加1 個攤位可獲得2張參展商證; 補發或額外申請, 每張新臺幣300 元。
(五)南港展館之給(排)水及220V 以下電源雖均已在地板下槽化,但無法完全排除部份給(排)水管及電線必須鋪設在地板上之情況,因此,參展商不可因攤位內(外)鋪設有給(排)水管或電線,而要求更換該攤位、遷移管線或賠償等, 即便無申請水電之參展商, 亦不可有前述要求。
(六)禁止轉讓(租)攤位給其他公司(包含以子公司或相關企業為理由), 亦嚴禁展示與報名產品項目不合之展品。
(七)攤位裝潢應遵守事項:
依南港展覽館防災計畫書規定,下、上層(1、4 樓) 展場分別以6 公尺走道劃分為各8 個展覽攤位區(每區面積不得超過3,000 平方公尺)。一般攤位裝潢須採防焰材質,各區最 外圍第一排3X 3 公尺攤位及鄰展場南(北)側牆面之整列攤位,則必須採用不燃材料裝潢,以防止火災意外時火勢之蔓延擴大。
(八)禁止使用明火(如:瓦斯爐火)。
(九)外貿協會將嚴格執行以上措施, 將對嚴重違規者, 取消其下兩屆參展之權利。
(十)貴公司如不同意以上規定,請勿報名。
五、展出項目
包裝機械:
封箱機、封口機、打包機、上膠機、印刷機、塑膠機、貼合機、分條機、標籤機、各式填充及包裝機、茶袋包裝機、自動封瓶蓋機、藥錠包裝機、枕袋式包裝機、成型食品盒自動包裝機、自動計量充填包裝機、自動鋁箔裝合機、塑膠盒杯封口機、條碼印刷機及微電腦自動包藥機等。
包裝材料:
塑膠材料、特殊多層保麗膜、各式膠帶及打包帶、塑鋼棧板、金屬薄膜、食物保鮮膜、重包裝平齊袋、PVC 真空罩、各或塑膠袋及塑膠膜、包裝用紙及各式紙袋、紙杯及紙盤、各式容器及瓶蓋等。
六、展區規劃
(一)本展位於南港展場下層展場J 區。
(二)展區:
機械區、材料區、媒體刊物區
註:本展將於報名時間截止後,才能根據各展區攤位需求數量而據以分配攤位,因此,在受理報名期間無法預告各產品展區的確定位置。
七、參展資格
(一)展出本國產品者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在我國正式註冊登記, 經營上述產品之製造或貿易商。
(二)展出外國產品者:
政府限制進口地區以外國家或地區之廠商均歡迎參展,可直接報名或透過其在臺代理商、分公司或經銷商報名參展。
八、參展費用
(一)每一攤位(長、寬各3 公尺)之收費標準如下,並請參閱末頁附圖:
攤位位置類別 |
每一攤位參展費
(含5%加值稅) |
備註 |
下層面臨主走道攤位 |
新臺幣50,600 元 |
1.空地(不含裝潢及展示設備)
2.柱子1.65 公尺x1.65 公尺
3.有柱子攤位不單獨零賣 |
下層一般攤位 |
新臺幣44,900 元 |
下層面臨主走道攤位,有柱子 |
新臺幣22,000 元 |
下層一般攤位,有柱子 |
新臺幣17,000 元 |
註:1.每一攤位費用僅包括空地面積及110 伏特、500 瓦基本電力。
2.參展廠商須自行接洽裝潢商承製攤位裝潢。
(二)參展訂金:每一攤位新臺幣15,000 元,於接獲主辦單位寄發之繳款單後繳交。
(三)參展費尾款:分配攤位後,外貿協會將掛號通知繳交參展費尾款。
九、報名手續
(一)通訊報名: 一律通訊報名
1.報名方式:
(1)國內廠商(包含代理商)請向「中華民國產品包裝協會」報名,報名文件請以掛號郵寄:『110臺北市信義路五段5號5C12』,信封請註明『報名2009 年臺北國際包裝工業展』。
(2)請勿於報名時寄發參展訂金支票,俟收到主辦單位寄發之參展通知回函及繳款通知單後,再行繳費。
2.報名時間:
自2008年9月25日上午9時起,額滿即提前截止。報名之先後順序一律以向中華郵政公司各分局投郵之郵戳時間為憑,請勿提前付郵(如投郵時間早於97年9月25日一律無效,如為9月25日上午8時之郵戳,將認定為當日上午9時郵戳)。
註:(1)郵戳時間以掛號時郵局現場所蓋之戳章為準,非以寄達外貿協會之時間為依據。
(2)各郵局代辦所郵戳蓋印皆集中於當日下班時間,為避免損及報名權益,請勿於郵局代辦所投遞報名表。
(3)投郵時請註意郵戳是否清晰,並保存「郵件執據聯」備查。
3.報名應繳證件與資料:(應繳資料未備齊者,不受理報名)
(1)報名表。(*請自行影印存參)
(2)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3)參展機器產品清單(附件3)
(4)參展產品型錄2 份。
(二)資格審查:
1.本會將依據廠商網路或通訊報名之資料,審核參展資格,並寄發參展通知回函,以告知審查結果。
2.本會有權視展品性質及報名廠商以往參加臺北專業展或本會所辦任何活動之不良記錄(例如:轉租攤位及零售展品等),決定是否接受報名參展。
3.經審查合格之廠商,須於接到通知後2 星期內繳納參展訂金(每一攤位參展訂金為新臺幣15,000 元),訂金一經繳納,不因任何理由退還。
十、攤位分配
(一)
1. 嚴禁廠商合併或轉租攤位(包含以子公司或相關企業為理由),一經查獲,違規廠商必須立即撤除合併或轉租攤位之公司名稱及Logo,外貿協會並可視情況取消其下兩屆參展之權利。
2. 報名廠商不得越區挑選攤位。
(二) 外貿協會核配攤位數後,將寄送參展訂金繳費函,通知報名廠商所獲分配之展區及攤位數,廠商屆時可決定是否繳交訂金參展,
攤位數一經公布於網站上,不可再要求增加。
(三) 外貿協會將擇期以書面通知經審查合格之廠商,舉行協調會挑選攤位,挑選攤位原則如下:
1.攤位數目較多者先選; 攤位數相同者,以報名表郵戳時間先後順序決定; 攤位數目及郵戳時間均相同者,以抽籤決定選位先後順序。
2. 未參加協調會之廠商,將由外貿協會代選攤位,廠商不得有異議(必須待相同攤位數之出席廠商選完後再代選)。
3. 於協調會現場無法受理增減攤位,否則將影響其他報名廠商之權益。
4. 同一參展廠商之所有攤位均應相鄰接,且不得跨越走道選攤位,圈選攤位以最大正方形為原則(例外情形:須事先郵寄証明文件及展品清單,表明展品長度超長必須以一條龍攤位擺設方式)。
十一、宣傳計劃
(一)國外宣傳:
1. 郵寄DM(宣傳摺頁)給外貿協會55 個駐外單位、歷屆買主及本展潛在買主。
2. 於日本、韓國、香港(或新加坡)、中國等知名食品展推廣。
3. 請外貿協會55 個全球據點協助推廣, 包括: 蒐集潛在買主名單、國外著名展覽會參展商名錄、相關公會會員名錄及籌組買主團。
4. 網路行銷:
(1)發送E-DM、E-Show Monthly(展覽電子月報),寄送給歷屆買主與潛在買主。
(2)於國外知名入口網站、展覽網頁、及搜尋引擎登錄本展資訊。
5. 於國外知名專業媒體刊登本展廣告。
6. 邀請國外知名媒體記者前來採訪。
7. 製作展前快訊(Show Preview), 寄發給國外預先登記及潛在買主。
8. 不定期發佈新聞稿。
(二)國內宣傳:
1. 於食品、包裝機械等專業雜誌刊登廣告。
2. 執行國內媒體宣傳計畫,展前1 個月於國內知名報紙、廣播電臺及國內網路媒體刊登廣告。
3. 展前於臺北市部份要道懸掛本展路燈掛旗。
4. 不定期發布新聞稿。
5. 寄發E-DM,對包裝業界宣傳。
6. 寄送邀請函給食品業界及2008 年本展專業買主。
十二、退展
(一)參展費訂金及尾款一經繳納,無論任何理由概不退還。
(二)參展費訂金或尾款逾期未繳者,所訂攤位視同自動放棄。
(三)繳交訂金後,退展或退訂部份攤位者,所繳訂金概不退還,且不得以所繳訂金抵繳其他攤位費用。
十三、承辦人
外貿協會展覽處: tppack@taitra.org.tw
展務:
展一組
蘇鈺涓高級專員 |
電話:02-2725-5200 |
傳真:
02-2725-1959 |
分機: 2617 |
助理:
展一組
陳緯哲先生 |
分機: 2642 |
展務:
展二組
張碧容高級專員 |
分機: 2678 |
傳真:
02-2722-7324 |
助理:
展二組
阮資薰小姐 |
分機: 26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