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中時電子報
為了讓市售包裝醬油產品消費資訊更加清楚,從外包裝就可分辨,衛福部昨(16)日預告「包裝醬油標示規定」草案,未來醬油外包裝明顯處必須標示醬油製程方式,預計這項規定,最快108年元旦將上路。
衛福部表示,該草案規定醬油產品應依其製程,在外包標示「釀造」、「速成」、「水解」、「混合或調合」字樣,其中經「釀造」製成的醬油,除了須經製麯發酵外,還要規範其總氮量須達每100毫升0.8公克以上、黑豆醬油的總氮量達每100毫升0.5公克以上,且果糖酸含量不得超過0.1%。
若是以酸或酵素水解含植物性蛋白質原料,未經發酵製成的,則須標示為「水解」醬油,如果再經發酵及熟成所製成則為「速成」醬油;「混合(調合) 」醬油指混合二種(含)以上醬油製成者。
衛福部強調,如果業者未能依規定完整標示或有標示不實的情形,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令業者限期回收改正,並得處以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或4萬元至400萬元罰鍰。
(工商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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