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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產業的安全與發展平衡之道


食品產業的安全與發展平衡之道

◎台灣食品產業發展協會/ 蔡弼鈞( 理事長)


◎未經充分溝通討論的食安法規,不僅限制優良廠商的發展,中小型廠商也將因無法負擔執行合規措施的成本, 被迫轉為違法營業


吃飯皇帝大, 民以食為天。在食品產 業發展的歷程中, 製造與消費環境不斷 在改變。如何有效率地做好食品安全, 贏得消費者信任, 是食品業者責無旁貸 的使命, 也是政府與大眾近年來最關心 的話題。這幾年, 全球多起食品安全事 件與人為攙偽假冒事件爆發, 促使產官 學界針對食品的監管與認證、風險評估 等,進行一連串的討論與變革。


食品產業的國際接軌之路

過去幾年, 全球消費環境已有劇烈變 化。從追求低價格與改善生活, 但現在 則追求多種價格滿足、文化環境的滿足、 健康均衡的滿足─ — 從「有吃的就行」 到「想過健康生活」的變化, 影響食品 產業的發展趨勢。根據近年美國官方調 查,高達83% 消費者開始關心自己所攝 食品的營養成分, 加上社會高齡化, 消費者已有購買時閱讀食品標示的習慣。 標榜天然健康的食品興起, 各種有機產 品、本地或地域性商品的銷售量逐年攀 升, 許多較人工的商品消費量下降等, 消費者和食物製造商本身, 對於食品原 物料的來源及成分, 普遍有疑慮不安, 越來越多的通路商將「品質約定」作為 企業方針。

我國的食品產業,1994年有國家 標準CNS 以來歷經許多轉折:工業總會 自1948年擬定政策推動, 隨後有了正 字標記的認證。至1960 年代成立食品 工業發展研究所, 逐步建立食品與生技 產業的關鍵技術, 為台灣食品領域研究 發展奠定基礎。1989 年開始出現GMP 微笑標章與台灣優良食品標章( CAS ) 的 典範。

然而另一方面, 台灣退出聯合國後, 與codex等國國際法規及最新的技術、 檢驗規範趨勢, 幾乎脫軌, 國際資訊 難以同步, 造成國際化不足。在歷經 近來各種食安風暴後, 產業更積極的 改變習慣, 與國際接軌。至今, 台灣食 品產業逐朝趨向國際普遍標準的方向前 進, 已是產、官、學界的通盤共識。 例如, 引進歐盟食品零售商為消費者保 障而於2005年所提出的全球食品安全 倡議(Global Food Safety Initiative,GFSI), 該倡議主要目標在加強全球食 安、提高消費者信任度, 透過必要的食 安計畫建立, 改進食品供應鏈的效能, 由食品零售廠商、供應商、製造商與認 驗證機構共同參與這個知識交換平台, 討論全球食品安全的議題、提供會員國 食品安全遵循規範, 並達一致與客觀的 標準, 減少不必要的重複驗證與評鑑。

目前台灣TQF 即以此擬定驗證標準並尋 求加入GFSI 會員,一方面與國際接軌, 二方面尋求與台灣統一、全家、萊爾富、 家樂福、大潤發等通路商合作, 減少食 品業者近年來為了配合各個通路而延伸 出過度重複驗證的問題,力求達成GFSI 驗證條件、做好二級品管; 最終希望達 到「一地認證, 全球通行」以協助食品 製造商暢行國際市場。

而在法規環境方面, 我國食安法近年 來多次修正, 加入「食安五環」與「三 級品管」概念。食安五環包括源頭控管、 重建生產管理、加重惡意黑心廠商責任、 全民監督食安、加強查驗百倍幸福; 三 級品管則指業者自主品管、第三方驗證 與強化政府稽查抽驗量能。而台灣最新 的食品安全管理法, 要求食品業者必須 建立內部追蹤追溯系統, 政府計畫整合 跨部會食品雲資訊系統,作為食品雲ICT 核心, 串接各部門的資料。目前, 業者 登錄公有雲為強制性規定, 但一家企業 內部系統與公部門食品雲資訊流的串接、 甚或各家企業之間的資訊便利交換, 或 建立一公用的資訊Hub,仍在發展階段。


不止軟硬體升級 更應是整 體思維變革


在法規要求下、軟硬體必須升級的同 時, 是否單靠查驗與裁罰, 為有效提升 食安的途徑? 各樣的要求, 無非是希望 加強源頭(原料) 管理與供應商管理,而 這也是業界在自主管理(self - regulation ) 上已持續加強整合的方向。

食品產業的自主管理,其做法在歐、 美其實早已行之有年,是非常成熟的食 品安全對策。在這個全球化的時代, 我們其實可以順勢利用歐、美的經驗, 透 過與區域或是全球的產業機構請教同步, 讓我們食品產業能最快速地與國際接軌。 這是國際的主流趨勢, 目前包含美國、 加拿大、歐盟、新加坡等全球19 個地區 均這麼做, 認為自主管理的效果比嚴刑 峻罰來得務實有效, 對整體社會的食品 安全更有幫助。前面所提到的全球食品 安全倡議GF S I,即是業界自主管理發展 為強大的全球通行標準的最好範例。

借鏡國際, 例如歐盟, 其食品安全監 管上的架構, 包括: 保障消費者擁有安 全食品與精確及誠實資訊的權利、遵守 國際上應盡義務、界定食品進口商/ 製 造商的優先責任、透明性( 追蹤追溯) : 上一手、下一手資料, 可以發現, 我國 食品產業環境的監管, 不止要注重「監 督管理」, 更應思考「產業發展」, 產 業蓬勃發展來自合理的法規環境與廠商 自主管理的動能, 雙管齊下, 才能為台 灣美食王國在造輝煌。

持續努力加入國際自由貿易協定網絡, 是台灣必然的方向。如何完善我國食安 治理,為產、 官、學須合作攜手面對之 課題, 應從以下三點著手, 以創造我國 食品產業的正向發展。


1. 業者自主管理能力提升為 根本,正向合作面對食安議題


政府之合宜制法與業者自主管理須齊 頭並重, 建立制度明確區分政府與業者 的食安權責。食品產業因產品種類多元 且分工複雜, 無法以單一法規規範所有 商品及業者, 食安法應列管理原則, 其 施行細則須因應不同製造特性之業別予 以制定, 並依成分內容的風險高低來設 定不同的管制標準, 善用公協會提供專 業參考資訊, 擬定可達立法初衷及有效 管理之法規, 也避免無端造成消費者的 混淆。過於嚴苛、未經充分溝通討論的 食安法規, 不僅限制優良廠商的發展, 中小型廠商也因無法負擔執行合規措施 的成本, 被迫轉為違法營業; 不僅無法 制約不肖廠商, 反而將責任與負擔重壓 於合法優良的業者, 為我國食品產業發 展的重大隱憂。

建議強化業者自主管理輔導政策與一 級品管的管理制度, 強化「將未受管理 者納入列管範圍」的施政重點, 方可達 「良幣驅除劣幣」 的效果。另外,風險 溝通及教育應由平時做起, 持續對民眾 進行食安相關的教育宣導, 提升大眾對 於食品知識及正確飲食觀念的了解; 敦 促業者接受正確食品教育與訓練, 了解 加工流程的風險管控。食安事件發生時 政府發佈訊息之時程應有標準流程, 將 不必要的恐慌與錯誤訊息降到最低。


2. 產業發展與就業經濟,刻 不容緩


應多方產學合作, 淘汰老舊法規, 以 建立食品安全標準及行業標準取代嚴刑 峻法, 積極提升我國食品標準。近幾年 包裝法規變動頻仍, 而追蹤追溯系統建 置也尚未成熟, 未來如何有效的利用資 訊系統, 使消費者更為有效即時獲取產 品資訊, 且業者也可隨時更新, 避免包 材浪費。

在產業發展方面, 或許可考慮有計劃 地設立大型食品工業區,給予廠商輔導、 管理與優惠, 將食品工業視同未來的電 子業發展, 使之制度化、專業化、與安 全化,創造正向就業經濟。


3. 與國際接軌,創造有利進 出口的環境


第一步須提升立法過程的透明性: 建 立一套合宜的標準立法流程, 在擬訂草 案前, 與產業界充分討論、溝通, 並針 對法規對於業者的影響進行評估, 審慎 訂立一個可執行、驗證與符合立法初衷 的法案。開放討論是最應重視的立法管 理程序, 務求法規環境之穩定, 勿倉促 三讀、造成徒法難以施行之窘況; 且法 規公告後中央與地方法規執行應有一致 性,以免廠商無所適從。

法規及標準與國際接軌, 避免創造台 灣獨有的規定: 我國食品標示與他國不 同、而造成廠商花費鉅大時間成本處理 標示事宜; 或我國不接受國外有公信之 驗證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 要求須於台 灣再次進行檢驗的重工狀況時有所聞; 雖國內法規應參照國民膳食數據來做調 整及擬定, 相關的資料庫與風險評估步 驟應清楚, 讓各方可充分的討論, 亦符 合WTO 架構下SPS 協定中所述, 進口 限制需基於科學證據原則、安全與健康 等必要原則,避免貿易障礙。

建立一長期性的法規討論平台: 例如 發揮現有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最大職能, 作為國內外業者、立法機關及行政單位 溝通法規修正之平台, 適時調和我國與 國際法規之落差。

在產業處於轉型階段之時, 各公司應 持續建立好內部管理系統、做好產品資 訊鏈串接; 搭配逐步建立產業標準、良 好自律機制, 以及客觀而公正的法規監 督環境, 食品產業方能進入下一個里程 碑。 


◎我國食安法規需與國際接軌,避免創造台灣獨有規定,否則我國食品標示與他國不同、而造成廠商花費鉅大 時間成本處理標示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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